一、考试时间、科目及形式
2003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3年10月10、11、12日进行。具体安排如下:
10月10日下午2:00- 5:00 资产评估
10月11日上午9:00-11:30 经济法
下午2:00- 4:30 财务会计
10月12日上午9:00-11: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
下午2:00- 4: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
每个考试科目(共5科)的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(印制在同一份试卷上)组成,均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。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,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。
二、报名条件
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:
(一)取得经济类、工程类大专学历,工作满5年,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。
(二)取得经济类、工程类本科学历,工作满3年,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。
(三)取得经济类、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、研究生班毕业,工作满1年。
(四)取得经济类、工程类博士学位。
(五)非经济类、工程类专业毕业,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。
(六)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,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、会计、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,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,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。
三、免试部分科目条件
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,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、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,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。其中,评聘为高级工程师(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、副研究员等)职务的人员,可免试《建筑工程评估基础》或《机电设备评估基础》;评聘为高级经济师(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、副研究员等)职务可免试《经济法》;高级会计师、高级审计师(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、副研究员等)职务可免试《财务会计》。
四、考试成绩管理
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,成绩有效期为3年滚动管理(起始时间为2000年,以此类推。下同),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,成绩有效期为2年滚动管理。考试合格者获得执业资格证书。
五、考务工作安排
(一)报名时间:4月10日至4月25日。
(二)各市(地)考生到所在市地人事局考试主管部门报名、订考试用书;区直单位集中到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(网址:www gxpta.com.cn)报名。
(三)各市(地)于4月30日前将报考人员材料汇总报到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。
(四)9月中旬各市(地)人事局考试主管部门将准考证发给考生;区直单位派员到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领取。
六、考场设置
我区200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,由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场、组织考试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。
七、有关问题的说明
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由本人申请,并填写《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》,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,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、老考生凭去年的准考证原件可免)、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证明材料、一寸免冠近照两张(同底片)及报考费,到指定地点报名。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,必须在报名表右上角的“档案号”处填写原档案号,否则,滚动管理成绩不能合成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